《葉謝鄧》合伙人


  • 葉謝鄧律師行:分行多、律師眾、資歷厚、經驗豐、實力強
    高級合伙人:謝連忠律師。執業14年‧創辦葉謝鄧律師行‧曾接受各大媒體無數訪問、婚姻監禮人。
    疏忽傷亡索償管理合伙人:謝連豐律師。本行辦超過600宗傷亡索償,賠償總額億計。
    債務重組、破產案管理合伙人:孫楚雍律師。本行已辦理過千宗IVA、超過五千宗破產。
    樓宇買賣、贖樓、IVA、破產案合伙人:鄧達明律師。本行已辦理過千宗IVA、超過五千宗破產。

陣容:17律師各具法律擅長

  • 律師各有所長‧按此往:ytt.com.hk。保証唔會瓜分您的賠償
    謝連豐:追討工傷.交通意外賠償
    謝連忠:律師証婚.婚姻監禮人
    孫楚雍:破產.離婚.IVA.DRP
    鄧達明:破產.刑事.離婚.改名
    戴志強:刑事.離婚.民事
    鄧兆駒:中國文書公證
    李志坤:中國法律
    許麗欣:離婚.撫養權
    李美林:離婚.撫養權.刑事
    伍家賢:工傷.交通意外賠償
    黃鶴鳴:工傷.交通意外賠償
    梁艷敏:工傷.交通意外賠償
    黃莉莉:工傷.交通意外賠償
    謝連輝:工傷.交通意外賠償
    袁正邦:離婚.贍養費爭拗.民事
    葉盈枝:金融.上市.融資
    林蕙瑛:商業.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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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疏忽的常見類別

books醫療疏忽係指病患死亡或傷殘等結果的發生是由於醫護人員診療護理過失所致,病患或其家屬對不良醫療過程或結果不滿而引起的糾紛。

怎樣才是疏忽?

  • 醫護人員(medical practitioners)可包括是醫生、醫院工作人員、看護士,他們在法律上對病人必須盡合理照顧責任(reasonable standard of duty of care)。
  • 法律對他們向病人提供的醫療服務在技術和照顧上的水平(standard of care and skill)是有所要求的,要達到一般執業醫生或醫護人員的技藝水平,所提供的醫療服務若是低於這水平,沒有做到應做的(omission)或是做了不應做的(act),便稱之為「疏忽」(negligence),因為醫護人員是屬於專業人士,他們的疏忽行為會被稱為「專業疏忽」(professional negligence)。
  • 醫護人員的「行為」或「不為」(act or omission)是否稱得上是「疏忽」;技術和照顧未乎這水平,是頗為籠統的說法,不能幫助我們掌握某件醫療事故是否存有疏忽情況。但憑著我們過去的經驗和所掌握的法律知識,最普遍的醫院疏忽的事例:醫院疏忽的常見類別:-
    1. 診斷失誤(failure in diagnosis)。
    2. 未經病人同意(consent)進行手術和治療、沒有知會(inform)病人手術和治療上的風險(risk)、錯誤的醫學意見和遺留(negligent advice and omissions)。
    3. 低水平的治療(substandard treatment),最常見的案例包括使用麻醉藥上的失誤、不合水平的內外科手術、在病人體內留下手術儀器或用品(retained surgical products)如手術刀、棉花、紙巾、海棉、試管。
    4. 絕育或避孕手術失誤令致錯誤懷孕。
    5. 被醫院儀器(如x光照射、電療)或化學品燒傷(burns)。

醫院和醫療機關的責任

英國有一著名醫療疏忽案例 Cassidy v Ministry of Health (1951年) 說明醫院和醫院機關對病人存在不可下遞的責任(non-delegable duty)。

而醫療疏忽的索償案件,往往同時間指出醫院或醫療機關未有設置或施行一套恰當的院內治療和跟進(proper system of institutional treatment and after-care) ,明顯的事例程序包括:-

  • 提供足夠的手術儀器供治病用;
  • 備有足夠的專業人手處理難產事件;
  • 適當治療傳染病人和分隔防止傳染其他病人;
  • 監管屬下醫護人員上失誤(failure to supervise staff)。
  • 疏忽索償賠償額:受傷案

    賠償可包括以下幾項:

    • 實質工資損失
    • 因不能工作而實質損失的收入
    • 醫藥及其他開支
    • 傷痛津貼
    • 住院、動手術、不能參與以前喜歡的娛樂等的一筆過津貼。舉例,全身癱瘓者可得津貼1,000,000.00元至1,500,000.00元
    • 轉工困難:一般相等於幾個月的人工
    • 日後喪失工作收入:
      • 通常這是最大筆的賠償。
      • 法庭會以每月喪失工作收入,按傷者年歲以折扣方式乘以一個年份(一般最高不超過二十年),用以計算賠償額。
    • 照顧者引致的開支

    注意:

    分擔責任(contributory negligence)-如傷者本身有疏忽,需按比例負分擔責任,其賠償額亦按相應比例扣減。

    疏忽索償法律程序:

    • 疏忽賠償如索償額超過$1,000,000.00元,在高等法院提出。
    • 一般個案可在提出申請後一年半左右審結,但具體時間按個別情形而定。

    疏忽索償賠償額:死亡案

    賠償包括以下幾項:

    • 哀傷補償
    • 親人因其死亡,可得一筆過之哀傷補償-$150,000.00元
    • 死者喪失的儲蓄:視乎死者每月的儲蓄,按死者年歲以折扣方式乘以一個年份,以計算賠償額。
    • 受供養者喪失死者之供養:視乎死者每月的供養額,受供養者的年歲等,按每月供養額乘以一個年份,以計算賠償額。

    注意:

    分擔責任(contributory negligence)-如傷者本身有疏忽,需按比例負分擔責任,其賠償額亦按相應比例扣減。

    疏忽索償法律程序

    • 疏忽賠償如索償額超過$1,000,000.00元,在高等法院提出。
    • 一般個案可在提出申請後一年半左右審結,但具體時間按個別情形而定。

    索償時限和法律援助

    醫療疏忽案件與一般個人傷亡案一樣,索償時限為三年。

    因此,如果病人懷疑醫護人員犯有疏忽的情況,必須盡快徵詢法律意見。

    法律援助署也會就這類索償提供法律援助服務。

    民事訴訟法律援助服務

    申請資格

    • 案情在法律上是否有充份理由提出訴訟或抗辯
    • 申請人的「財政資源」不超過169,700元

    申請律師的權利

    多數家屬都是申請法律援助,由法律援助署提供一名律師,代表家屬向法院提出訴訟,辦理追討賠償,使家屬不會因為沒有錢聘請律師而失去追討賠償的機會

    選擇律師的權利

    如果法律援助得到批准,家屬有權選擇下列任何一項作為代表律師,無論選擇那一類律師,在金錢上都不會有影響:

    • 在法律援助署任職的法律援助律師
    • 由法律援助署署長提名的私人執業律師;或
    • 由你自己提名的私人執業律師。

    醫療疏忽受害人須知

    • 在未取得律師的意見之前,不要簽署醫院、醫生或任何保險公司的文件或接受保險公司和公證行的調查
    • 不要應承醫院、醫生或任何保險公司講假口供
    • 追討疏忽賠償,必須於疏忽事件發生後三十六個月內提出
    • 保留所有證件、銀行存摺、僱傭合約、糧單和學歷文憑等資料
    • 保留所有單據(例如醫藥費、殮葬費)和記錄所有因意外而用的金錢數目,以便日後追討賠償
    • 保留意外發生前所有家庭開支的單據,包括租單、電費單、子女學費單據等

    六辦事處:遍佈港九新界

    • 提供「平宜、快捷、方便」的法律服務
      香港:82099999(灣仔地鐵站)
      灣仔軒尼詩道中國海外大廈20樓

      旺角:66899999(旺角地鐵站)
      雅蘭中心一期1107,1127-8室

      觀塘:68299999(觀塘地鐵站)
      開源道63號福昌大廈2字(滙豐對面、近APM)

      荃灣:62488888(荃灣地鐵站)
      南豐中心23樓

      沙田:67599999(沙田火車站)
      新城市中央廣場二座21樓2109室(宜家傢俬樓上)(沙田火車站步行3分鐘到達)

      元朗:64199999(元朗大棠輕鐵站)
      元朗貿易中心28樓B1室(麥當奴快餐店樓上)